广西计生局6名领导被砍,造成2死4伤,只因凶手交不起8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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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本文为真实案例改编,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
2013年7月的一个清晨,广西一所计生局内传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
紧接着大量的工作人员夺门而出仓皇而逃,而他们身后跟着一名手持砍刀浑身是血的男子。
男子神情冷漠,眼神空洞,看着眼前的人犹如看着待宰的猪羊,口中还念念有词:“该死!你们都该死!欺负我的人都该死!”
街道上的路人也被这突如其来一幕吓得,连忙躲避生怕眼前的男人对自己造成伤害,而冷静一点的人果断拨打报警电话。
警方接到电话后迅速出警,利用防暴钢叉齐力将男子制服,随即带回警局展开审问调查。
与此同时,急救人员也赶到现场对伤者进行抢救治疗,一共6人遭到男子砍杀,其中4人经抢救捡回了一条命,另外2人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
这场惨剧让人感到震惊的同时也引起大家的好奇,究竟是何等深仇大恨能让男子不惜一切代价做出杀人这样疯狂的选择。
【案件摘要】
这名男子名叫何深国,广西人,从小就生活在农村的他到了适婚年龄也没找到合适的老婆。
为此家人也是整日发愁,一来儿子老大不小了找不到媳妇传出去不好听,二来不能没有子嗣来继承老何家的香火。
于是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是为其找到了个不错的老婆完婚。
完婚后家人就催促着赶紧生个孩子,而夫妻俩也不敢怠慢,很快就怀了孕,生了个白白净净的女孩。
可这对于老一辈的人来说并是不满意,在他们的心里男孩才是继承香火的主要人员,说白了就是‘重男轻女’。
于是在家人的催促中,第二个孩子顺利出生,可惜依旧是个女孩。
这下家里的老人坐不住了,直言自己的儿媳妇空长了一个肚子,没有一点作用。于是家人的关系也出现了一些裂痕。
何深国为此也劝妻子再试试,说不定下一个就是男孩了,同时他们也开始四处寻诈偏方。
终于,老何家迎来了第三孩子,而这次正好就是个男孩,这下举家同庆,大摆宴席。家庭关系也因此没了任何矛盾。
可即便如此,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让何家人并不满足。
没几年便再次提出让两人生个儿子,给出的理由是“生吧,再生一个儿子还能给老三做个伴,而且老话说得好‘多子多福嘛’总归不是坏事。”
可连续三次生产已经让何深国妻子的身体情况急转直下。
再加上本来家里就穷,生这么多孩子养起来也是十分麻烦,而且这么多张嘴吃饭搞不好哪天饭都吃不上了。
于是她想拒绝何家人的要求。
只可惜‘双拳难敌四手’,一个人怎么拗得过一家人,最后在何家人的不停劝说下第四个孩子诞生,只不过这还是个女孩。
而这一切开始的根源就是这第四个孩子。
当时老四到了上户口的年纪,何深国骑着自己的摩托车来到计生局办理超生入户的相关手续。
可到了办理大厅,何深国从工作人员口中听到这样一个消息:“你之前没有缴纳8万元的社会抚养金,所以不能给你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8万元?你们这是抢钱啊,我一年才挣不到8万元,去哪给你这么多钱!”
对于工作人员的话何深国十分不满意,这明显就是在欺负人啊,为此何深国和工作人员发生了争吵。
争吵期间工作人员说了一句:“没钱还生那么多孩子,这8万元不交就是办不了,有本事你弄死我!”
也正是这句话,给何深国的心上狠狠插了一刀,他心中渐渐发狠暗自做下决定。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做给你看,你看我敢不敢弄死你!”
于是回到家的何深国拿出砍刀仔细打磨,第二天,天刚微微亮他就骑着摩托车再次来到计生局。
此时计生局还没多少人,何深国将刀藏于身下潜入其中,来到办公大楼寻找那天的工作人员。
他在办公大楼中四处张望,终于在一间办公室中看到了那天的工作人员。
何深国见此没有丝毫的犹豫,掏出砍刀就照着那人的身上砍去,一刀不够又补一刀,接着第三刀、第四刀,直至那人没了动静他才停下。
正巧隔壁的同事看到这一场景,一声尖叫后撒腿就跑,可惜没能逃脱何深国的魔掌,也倒在了血泊之中。
此时杀红眼的何深国见人就砍,逢人就杀,又接连有3名工作人员被其砍倒在地。来到街上还砍倒了一位路人。
要不是警察及时赶到,恐怕还会有人遭受着无妄之灾。
被抓的何深国因杀人罪被依法拘捕,没多久一审开庭,因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这次判罚,何深国明显不服,于是提起上诉,二审经过审理驳回其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之后经过最高院的核准,于2015年11月12号上午何深国被执行死刑,为其犯下的滔天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以案释法】
壹
何深国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
本案中,何深国持刀砍杀计生局工作人员,侵犯他人生命权,并造成2死4伤严重后果,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杀人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犯罪嫌疑人主观上要有杀人的故意,并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
同时行为内容上要剥夺他人生命,最简单的就是刀砍斧劈,其次就是毒杀、精神击杀(明知对方有疾病,如心脏病,故意通过精神打击、心理打击,希望他人死亡),都可认定为故意杀人。
要知道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任何侵犯人的生命权的都是极为严重的犯罪。
同时在认定上,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即只要开始着手杀人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完成杀人行为,并造成死亡结果为既遂犯;杀人行为完成,但没有造成想要的死亡结果,或者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挺值得,则构成未遂犯。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是杀人未遂,则会根据事实情况等依法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本案中,何深国为杀人既遂犯,并且情节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极深,因此依法判处死刑。
贰
何深国上诉称自己有精神疾病,如果实属会怎么判罚。
在大众的理解里,精神病人犯罪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当然依照法律也是如此规定的。
但是实际上,对于是否是精神疾病,还是有非常严谨的判罚制度的。不可能因为犯罪嫌疑人说自己有精神病,就能逃避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对所造成的结果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要由监护人及家属严加看管和送医治疗,当情况特别严重的时候,政府会执行强制医疗。
同时精神病可能是间歇性发作的,那么没有发病的时候犯罪,即便是精神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果是发病了,但是没有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依旧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那么由此看来,并不是所有精神病人都能以自己有精神病来逃脱法律责任。
同时精神病鉴定报告要由专业机构来进行,法院没有对此的决定权。法院会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并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定。
因此在本案中,即使何深国辩称自己有精神疾病,但是经过鉴定其作案时并没有发病,而且犯罪之前有过磨刀行为,并且知道隐藏凶器在进入办公大楼。
说明他案发时头脑清醒,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结语】
何深国犯下的罪行必须要承担其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可怜了他的孩子和妻子。
将来他的孩子们将如何面对这样的一个事实,他的妻子又该怎么去诉说这件事。
当然,家里“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迂腐思想也是导致这一事件发生的诱因之一。
在没有超生的情况下,也不会因为这8万块社会抚养费导致这件恶性事件的发生。
同时,工作人员那时的工作态度也是最直接的原因。
综上,一个人的犯罪往往是多种因素积压在一起导致的,有效防止犯罪除了大力推广普法活动外,还要关注民众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等多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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