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开水死亡(喝水 死亡)

2026-01-26 02:49 来源:生活八卦网 点击:

喝开水死亡(喝水 死亡)

短时间喝太多白开水会中毒吗?

短时间喝太多白开水会中毒,当机体所摄入水总量大大超过了排出水量,以致水分在体内潴留,引起血浆渗透压下降和循环血量增多,称之为水中毒。

短时间喝太多白开水会中毒,世卫组织专家指出:每天饮超过4升水可能中毒,导致大脑功能受损甚至死亡。健康肾脏正常状态下每小时可排出800-1000毫升水(尿液)。如突然饮用巨量水,肾脏不及排出,多余水会大量进入细胞,导致低钠血症。

慢性水中毒,症状一般不明显,往往被原发疾病的症状所掩盖,可有软弱无力,恶心呕吐,往往被原发疾病的症状所掩盖,可有软弱无力,恶心呕吐,嗜睡等,体重增加,皮肤苍白而湿润。当血浆渗透压降至240 ~ 250mOsm/L (血钠115~嗜睡等,体重增加,皮肤苍白而湿润。当血浆渗透压降至240~250 mOsm/L(血钠115~)120mmol/L)时,会出现头痛、嗜睡、神志错乱、谵妄等神经精神症状。当血浆渗透压降至120 mmol/L)时,会出现头痛、嗜睡、神志错乱、谵妄等神经精神症状。当血浆渗透压降至230mOsm/L (血钠110mmol/L )时,可发现抽搐或昏迷。230mOsm/L (血钠110mmol/L )时,可发现抽搐或昏迷。

发病急,由于细胞内外液量增多,颅腔和椎管无弹性,脑细胞水肿造成颅内压增高症状, 如头痛,失语,精神错乱,向力失常,嗜睡,躁动,谵妄,甚至昏迷,进-步发展,有发生脑疝的可能,以致呼吸、心跳骤停。者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呼吸急促(发生肺水肿时)、胸腔积液、充血性肝肿大、颈静脉怒张、肺动脉压和中心静脉压增高、骶部或四肢末端的水肿。若血钠在48小时内迅速降至108mmol/L以下,可致神经系统永久性损伤或死亡。

口渴时不能一次猛喝,应分多次喝,且每次饮用量少,以利于人体吸收。每次以100毫升至150升为宜,间隔时间为半个小时。不管是哪种天气,水的温度一定不能太低,5°C以下的水尽量不喝。专家建议,喝10°C左右

的淡盐水比较科学。这样既可解渴,又不伤及肠胃,还能及时补上人体需要的盐分。

喝开水会死人吗?

喝开水致死分为两种情况:

一、水温过高,破坏人体器官。

二、过量饮水

在人体中肾脏通过数百万交错连接的细管筛选血液控制了排出体外的水、盐和其他溶解物的数量。当一个人在短时间内大量饮水,肾脏不能很快排除那些物质所以血液中含水量大增。流向了盐集中地区域然后其他的溶解物含量变高,过度的水分离开了血液并且最终进入了细胞,就像膨胀的气球一样。

绝大多数细胞都有伸展的空间因为它们内部都含有灵活的组织就像脂肪和肌肉,但是要在没有神经元的情况下。脑细胞被紧紧地包裹在头骨里,就像一个固定窄小的笼子,并且脑细胞不得不与血液和脑髓液一起分享空间,在头骨里几乎没有扩张和胀起的空间。因此,过度饮水后脑水肿或脑肿胀是很严重的。迅速和严重的低血钠症导致水进入脑细胞从而引发脑肿胀,表现为突然发作,昏迷,呼吸停止,脑干脱出和死亡。

“喝水死亡”是怎么回事?

童树杰

因涉嫌盗窃,2月18日,河南鲁山县一名叫王亚辉的男青年被公安机关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王亚辉已在看守所内死亡。亲属查看尸体后发现,他身上有多处伤痕。对此,当地警方解释,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重庆晚报》2月26日)

“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这句话在河南鲁山县看守所里应验了,犯罪嫌疑人在提审过程中竟然喝开水喝死了,看来这个嫌疑犯可真是倒了虎年第一大霉蛋!可是一杯开水有那么大的魔力致人死地吗?莫非是毒水?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虽然水里有感冒冲剂,可警察叔叔递来的水怎么会有毒呢?那可以猜想犯罪嫌疑人可能是被烫死的,或者是被噎死的,可是那里只是区区一杯水呀!区区一杯水恐怕连虫子都淹不死,却夺走了两个幼儿的父亲,放倒了一个强健的身躯,除非那人是二百九,要不然谁信啊(恐怕只有公安信)?公安机关口口声声说突发疾病,那请问突发什么疾病?与喝水有什么关系?死者身上的伤痕何来?是谁残忍地割去了死者的乳头?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不禁想起了另外一些荒诞的死因,比如“躲猫猫”致死、鞋带上吊、绝食至死、被电死、甚至更为夸张的做恶梦吓死,真不知道为啥这些罕见的死因都发生在公安机关,难道真的那么巧合?还是别有用心地发挥了超级想象力来掩盖某些“秘密”?前车之鉴告诉我们,荒诞死亡的牢狱之灾背后总是藏匿着令人发指的血腥。整治牢头狱霸行动在全国取得了丰硕成果,可监狱、看守所的离奇死亡却仍层出不穷,而且死因也是花样百出,可见公安机关的整治行动并没有对症下药,或者治标而没有治本。地球人都知道(这次也包括公安),“刑讯逼供”和公安部门的关系可谓十分暧昧,其常常默许可行却又不愿承认。几乎所有离奇死者身上都有形形色色的伤痕,几乎没有一例死亡是公安机关主动承担责任。

鲁山嫌疑犯喝水致死很可能就是刑逼的一个血淋淋案例,嫌疑犯只是因盗窃被铺,三天就满身伤痕、横死牢狱,叫人及痛心又寒心;死者所受屈辱几近凌迟,乳头竟然被双双割去,就算是杀人魔狂也罪不至此,真不知看守所是不是人间地狱?也许对十恶不赦的人进行刑讯逼供会大快人心,可那并不符合法制社会的要求,甚至触犯了罪犯的公民合法的权利。作为一个人民卫士,其道德素质、正义感,甚至法治精神都应光明正大,而刑讯逼供者其道德素质之低下、世界观之邪恶、法制精神之淡薄均令人发指。作为一个警务人员知法犯法是不是该从重处罚?是不是应该在效绩考核的同时也把道德作为警务人员工作的基本要求标准?

也许真相早浮现在人民群众心间,但法制社会还需走法治的程序,需要大量的客观证据和等待公正的审判来告慰死者的亡魂。死者已矣,希望他死得其所。

喝开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