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扣几分


交通违法曝光
交警蜀黍在路面执勤的时候,
用肉眼看你,
交警蜀黍看不到的地方,
有天眼盯着你。
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每天对
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规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小伙伴们,
避免“金榜题名”。
No.1 鲁DM0293
违法时间:2023年7月9日
违法地点:G518与燕山路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No.2 鲁D89818
违法时间:2023年7月9日
违法地点:景山路与黑龙江路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No.3 鲁DSA308
违法时间:2023年7月9日
违法地点:景山路与黑龙江路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No.4 鲁D9736J
违法时间:2023年7月9日
违法地点:景山路与黑龙江路
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记0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